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
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熊俊先生拟自 2025 年 4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及 H 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 亿元,其中 A 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俊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累计成交总额为
人民币 383.8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
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熊俊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87,856,618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注 1:熊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856,618 股(包含 87,854,018 股 A 股和 2,600 股 H
股,其中由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作为名义持有人代其持有 H 股股份) ;
注 2: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26,689,871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熊俊 87,856,618 8.56%
熊凤祥 41,060,000 4.00%
上海宝盈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孟
孟晓君 4,288,400 0.42% 晓君、高淑芳、珠海华
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高淑芳 3,789,720 0.37%
署《一致行动协议》。
珠海华朴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周玉清 21,680,800 2.11% 俊与周玉清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
刘小玲 8,608,000 0.84% 2025 年 4 月 11 日,熊
俊与刘小玲、王莉芳签
王莉芳 8,608,000 0.84% 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183,983,186 17.92% /
注: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1,026,689,871 股为基数计算。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 熊俊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2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12 日~2026 年 4 月 11 日
A 股: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H 股:0 元~5,000 万元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2025 年 11 月 10 日,熊俊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及数量 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 A 股:100,000
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A 股,383.84 万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1%
(占总股本)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A 股,383.84 万元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A 股,100,000 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01%
(占总股本)
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金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先生、熊凤祥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4,083,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3%。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
的认可,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
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
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