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精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
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黄晚兰、仇志烨、宋天喜、田国峰、刘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苏剑、李晓明、赵凌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其中苏剑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
董事选举将以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
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
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统计师;1962年至1976年在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任职,1976年至1993年在北
京照相机总厂任职,1993年至2002年在北京联迪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
理、财务总监职务;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2004年12月
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职务,2016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
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晚兰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其系
公司董事Eric Gang Hu(胡刚)配偶的母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晚兰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3764537股,通过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2533636股。黄晚兰女士与公司股东Eric Gang Hu(胡刚)、北京银
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李玎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黄晚兰女
士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晚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历,拥有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士、博士学位,研究员职称,北京市
优秀人才青年个人、北京市科技新星、北京海英人才;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
在清华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的新产品开发部
经理职务,2015年7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2022年2月至今担
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务,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志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通过北京银
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5823股。仇志烨先生与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仇志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拥有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学士、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7月
至2011年7月在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8月至2014年2月担任公司的
技术部副经理职务,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担任公司的技术部经理职务,2017年9
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职务,2018年至今担任发行人的技术部
经理职务,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天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北京银
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5494股。宋天喜先生与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宋天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担任石家庄亚星大
药房采购主管职务,2005年8月至2016年1月担任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区域
销售经理职务,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销售大区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国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通过北京银
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747股。田国峰先生与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田国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历,拥有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中级会计师职称;2005年9月至2007年5月在北京车豪汽车有限公司担任主管会
计职务,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在富驿时尚酒店管理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担
任主管会计职务,2009年2月至2012年7月在天津市兆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担任
会计主管职务;2012年7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的财务经理职务,2019年5月至
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银河九天信
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659股。刘洋先生与本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国布兰戴斯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航天工业部7171厂技术员、助理
工程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经
济委员会主任,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苏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拥有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2006年4月至2007年4
月在荷兰Twente大学进行博士后学习,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在日本北海道大学
担任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外国人特别研究员,2009年4月至2013年6月在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担任副教授的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职务,2015年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
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李晓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国立大学化工系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4年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博士后、助研、
副研究员,2014年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副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凌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赵凌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