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尔滨博
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博实股份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81,381.68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418,61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
第 210C000563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本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61,000.00 45,00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募集资金专
项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
从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
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均严格
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分行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分行
博实(苏州)智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科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合计 5,805.06
注:以上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整体
预估尚需
承诺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预计项目整 预计项目最 目前募集 投入完成
序 付的尾款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节余金额 体投入金额 终节余金额 资金投入 募投资金 备注
号 及质保金
(A) 金额(B) (C) (E=B+D) (F=C-D) 进度 使用测算
(D)
占比
机器人及智能
产项目 已 达
到 预
矿热炉冶炼作 定 可
业机器人及其
智能工厂研发 状态,
示范项目 拟 结
技术创新与服 项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
(注) 用
合计 44,341.86 39,531.36 4,810.50 1,837.56 41,368.92 2,972.94 89.15% 93.30%
注: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1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
万元后为12,341.86万元。
截止2025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4,810.50万元,另有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994.57万元作为募集资金管
理,未投入使用。
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目前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4,810.50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步将募集资金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相关募投项目按需支付尾款及质保金,实际补流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
际市场情况,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
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且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
管理,截至2025年10月31日,前述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共计994.57
万元。此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部分设备质保金、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
较长,计划永久补流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约1,837.56万元。
预计全部整体投入完成后,募投资金使用测算占比为93.30%。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的计划
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扣除手续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相关募投项目按需支
付尾款,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相关项目待支付的合同金额,后续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
金专户,同时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议程序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鹤令 徐 懿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