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取消监事会和增设职工董事事项,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以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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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本议案共有 7 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会对下列子议案逐一审议并
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以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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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顺利推进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整体审
计工作要求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审慎
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
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2 次、
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辛庆辉,200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拟于 2025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普,200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2024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郭妍,2016 年 8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9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拟于 2025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4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罚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涉及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
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司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涉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
委员会北京证监局 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涉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
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与 2024 年度一致。以上费用系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
工作量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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