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43.9992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20 人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高管限售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
可流通。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
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0 月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崔贵贤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3.03% 0.04%
国兴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 2.33% 0.03%
梁金桓 副总经理 12.00 2.80% 0.04%
于仕龙 副总经理 10.00 2.33% 0.03%
纪荣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33% 0.03%
杨金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2.33% 0.03%
王玉华 董事 4.00 0.93% 0.01%
核心员工(114 人) 360.00 83.92% 1.17%
合计(121 人) 429.00 100.0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
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第一个归属期 5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 5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
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
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图所示: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3.68% 13.12%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0.83% 32.73%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A/Am
(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若公司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按照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对激励对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
评结果(S),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S≥90 分 80 分≤S<90 分 60≤S<80 分 S<60 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
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办理 143.99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对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崔贵贤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3.03% 0.04%
国兴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 2.33% 0.03%
梁金桓 副总经理 12.00 2.80% 0.04%
于仕龙 副总经理 10.00 2.33% 0.03%
纪荣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33% 0.03%
杨金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2.33% 0.03%
王玉华 董事 4.00 0.93% 0.01%
核心员工(114 人) 360.00 83.92% 1.17%
合计(121 人) 429.00 100.0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由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4.12 元/股调
整为 3.92 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
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本激励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考
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考核
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663,018,897.61
元 , 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3.68% 13.12%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0.83% 32.73% 数的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为 16.05%,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触发
(X)
值,满足当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
A≥Am X=100%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件,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数,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m 67.78%。
长率(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若公司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则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121 名激励对
打分,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象中,5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年度
分年进行考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
考核结果为 80 分≤S<90 分,个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情况如下表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
所示:
对象 2024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 S<
考核结果 S≥90 分 80 分≤S<90 分 60≤S<80 分 S<60 分 60 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个人层面归 其余 11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触发值,满足当期公司层面
的归属条件,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7.78%,不可归属的比例为 32.22%,
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且 5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作废失效,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1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作废失效,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二)归属数量:143.9992 万股
(三)归属人数:120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92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限 本次归属股票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崔贵贤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4.4057 33.89%
纪荣刚 董事 10.00 3.3890 33.89%
梁金桓 副总经理 12.00 4.0668 33.89%
于仕龙 副总经理 10.00 3.3890 33.89%
孙金林 董事 4.50 1.5251 33.89%
范英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3.3890 33.89%
张清松 财务总监 3.00 1.0167 33.89%
核心员工(113 人) 365.00 122.8179 33.65%
合计(120 人) 427.50 143.9992 33.68%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的 0.47%。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如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规定发生变化,
则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处理上述情形。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上会济报字(2025)第 0532 号),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
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 12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
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5,644,768.64 元。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
总额不变。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1 月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总数(股) 308,131,200 0 308,131,200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
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3.9992 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归属造成的股本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或者达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相
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