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60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张
海先生与持公司股份 4.94%的股东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悦欣医药”)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12 个
月。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7,858,5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4%。
? 因公司股东王惠英系控股股东张海的母亲,两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
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方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控股股东张海与股
东悦欣医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及比例的增加,不触
及要约收购。
?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变化,
仍为张海先生。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99,056,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张海 167,668,440 41.00%
王惠英 11,197,947 2.74%
悦欣医药 20,190,100 4.94%
合计 199,056,487 48.6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张海
乙方: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甲方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或“公司”)的
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乙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
伙企业,持有贵州三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9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信心,以及对医药领域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在相关事务中采取一致行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采取一致行动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致行动约定
(一)在向贵州三力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前,双方应当就临时提案的内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股东会召
集人提交书面提案。
(二)在贵州三力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前,双方应当就该次股东会所要审议
的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投票。
(三)在向贵州三力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前,双方应当就提名的
人选进行充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贵州三力股东会或董事会提交书面提
案,并在贵州三力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对该候选人投赞成票。
(四)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事项双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后,如双方所持意见
及立场不一致的,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五)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同公司其他股东向贵州
三力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一致行动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在本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
三、双方承诺与保证
(一)双方对各自持有的本协议一致行动股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二)双方作为公司直接股东期间,不论持股比例是否变化,均受本协议约
束,除非本协议依法终止或解除。
(三)本协议的签署系签约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签约双方个人及共同
利益。
(四)双方均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
协议对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四、违约及争议解决
(一)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
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双方违约,则根据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二)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
任何一方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99,056,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方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控股股东张海与股东悦
欣医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
约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变化,仍为张海先生。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