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鉴于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人员因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能 100%行权的情形),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
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共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以下
统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46、临
(二)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 2022 年 10 月
(公告编
号:临 2022-059)
(三)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份股
票期权,并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3、临
(四)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
《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
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68、临 2022-069)
(五)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76)
(六)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 元),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3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露。(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七)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2.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网站 和 公司指 定信 息披 露媒 体进行 了详尽披露。(公告 编号:临
(八)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 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71)
(九)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3.98 元/股调整为 3.78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27 元/
股调整为 5.07 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公告编
号:临 2024-049)
(十)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共计 656.92 万份,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487 名激励对象对应
可行权 2,233.16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
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4-075、临 2024-07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临 2024-077 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又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临 2024-079 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
方式,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33.16 万份,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十一)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完毕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后,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3.78 元/股调整为 3.6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权限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
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宜。
(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依据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不
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未
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或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
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经公司统计,自 2024 年 11 月第一次注销完成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
权后,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35 名人员因退休、离职等
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合计 200.58 万份,需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有 28 名,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174.78 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有 7 名,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25.80 万份。
《激励草案》“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二、股票期权的行
权条件(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作了规
定:“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照本计划规定未能全部或部
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公司统计,因个人考核结果需注销 2.34 万份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1)对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除第二个考核年度(2023 年度)
中有 7 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80%;有 1 人的绩
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为“优秀”或“良好”,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上述激励对象不能 100%
行权的 2.34 万份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2)对于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2022 年度)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不
需注销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202.92 万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中有人员因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
及经统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
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能 100%行权的情形),同意注销
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02.92 万份。公司注销上述股
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就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注销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