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唐创
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至4.76%。
? 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00%被
动稀释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完成登记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10700012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 27 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
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 484,650 股,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市流通。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5]24010700153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8 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
新增股份 280,000 股,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市流通。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
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400.00 万股,实际可行
权期为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自君唐创新
成长一号基金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
间,公司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 3,998,800 股。
综上,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自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取得公司股份之日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至今,公司股本总数由 92,995,400 股增加至 97,759,050
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4,650,000
股,持股比例为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5.00%被动稀释至 4.7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 4,650,000 5.00% 4,650,000 4.76%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2,995,400股计算,本次权益
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计算,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新增股
份登记后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