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6 00:04: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一天向股东会会务组进行登记。股东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
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
决结果,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
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苏州瀚川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
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
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
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
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
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0)。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
表决,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瀚川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