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份”)于2025年7月7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及原第二大股
东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创”)与深圳汇理鸿
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汇理”) 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以
下简称“转让协议”),何全波先生和北京华创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深圳汇
理,其中何全波先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数为42,187,4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总股本13.76%的股份),转让方共计转让的股份数为62,831,216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41.89%)。
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
变更为深圳汇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及原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与深圳汇
理于2025年7月7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何全波先生和北京华
创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深圳汇理,其中何全波先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为42,187,466股股份,北京华创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0,643,750股股份,转
让方共计转让的股份数为62,831,2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1.89%),本次股份
协议转让价格为16.12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1,013,072,279.8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二大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全
部股份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提示性公告暨权益变动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何全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北京华创)》。
二、相关股份过户情况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
核。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通股,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
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
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完成前 本次过户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全波 42,187,466 28.12% 0 0%
北京华创 20,643,750 13.86% 0 0%
深圳汇理 14,565,471 9.71% 77,396,687 51.60%
合计 77,396,687 51.60% 77,396,687 51.60%
注1:本次过户完成前深圳汇理所持14,565,471股股份系其通过全面要约所取得的股份。
注2:本次协议转让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存
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深圳汇理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因深圳汇理拟取得上市公司41.89%股权从而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
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30%,本企业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上市公司除转让方
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以下
简称“本次要约收购”,与本次股权转让合称为“本次交易”)。现本企业就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标的股份(即本次交易中,本企业最终所获取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安
排做出承诺如下: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本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
前述 18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期限
届满之后需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遵守上述安排;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何全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0股,深圳
汇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77,396,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0%。公
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汇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国有资产事
务中心。
企业名称 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弘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出资额 46,000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6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
注册地址
(南区)A25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ELY6GF8J
营业期限 2025-05-26至无固定期限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服务消
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
经营范围
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弘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张
合伙人
家口市宣化金科钻孔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6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
通讯地址
(南区)A2504
五、其他说明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而违反正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议》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