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科技”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江顺科技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慎尽
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3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60,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930,292.50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469,707.50 元。
截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49,046.97 万元。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减“铝
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并新增“年产
议。本次调整前后的募投项目、项目总投资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
序 原项目总投 调整后项目 原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号 资 总投资 集资金净额
资金净额
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
设项目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
设项目
年产5200套海上直驱风力
发电机定子支架项目
合计 56,048.56 56,172.77 49,046.97 49,046.97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方案
(一)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顺湖州”)增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及“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
线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顺湖州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7,030.68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顺湖州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 4,000.00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23,030.6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顺湖州的注册资本
由 1,00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江顺湖州 100.00%股权。
(二)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顺装备”)及天长江顺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天长”)
增资情况
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5200 套海上直驱风力发电机定子支架项目”拟由
公司全资孙公司江顺天长实施,江顺装备持有江顺天长 100.00%股权。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 11,077.79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江顺装备增资,其中 1,1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977.79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计入资本公积;再由江顺装备使用募
集资金 11,077.79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江顺天长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
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主体增
资完成后,江顺装备注册资本由 1,90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
江顺装备 100.00%股权;江顺天长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0 万元,
江顺装备仍持有江顺天长 100.00%股权。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2MA2D497E8T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张理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东道湾路 98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务数据(万元) 度(经审计)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515.14 57,607.50
负债总额 33,381.81 54,731.38
净资产 3,133.33 2,876.12
营业收入 8,714.77 5,572.21
净利润 442.52 -257.22
(二)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666397999J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张理罡
注册资本 1,9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 号
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
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
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
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
经营范围
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
属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
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海上
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
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项目
年度(经审计)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285.36 17,842.90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 负债总额 8,228.23 8,692.14
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9,057.13 9,150.77
营业收入 16,310.59 12,376.09
净利润 2,992.66 2,093.64
(三)天长江顺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长江顺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EDP3XC7X
成立日期 2025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张理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 999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
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
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
经营范围 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 江顺装备持有 100.00%股权
财务状况 江顺天长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增资后的江顺湖州、江顺
装备、江顺天长仍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增资
及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
资系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符合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有利于推进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拓展,
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一致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
六、保荐人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骏 吕复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