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 002125
收购人名称: 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
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 单元 0601001 号
南栋 124 号房
通讯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 3 号高新科技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湘潭电化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湘潭电化拥有权益。
三、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已经取得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相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2025]82号)的批准。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之情形,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五、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电化产投 指 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产投集团 指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振湘国投 指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 指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电化、上市公司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25)
经湘潭市国资委批准,产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转 指 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产投,从而导致电化产投间接控制湘
潭电化 42.23%的股份
《无偿划转协议》 指 电化产投与产投集团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湘潭市国资委 指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
注册地址 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 单元 0601001 号南栋 124
号房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 亿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干江
股东名称 湘潭市国资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MA4Q020J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通讯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 3 号高新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 0731-52370999
邮政编码 411104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8 年 9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湘潭市国资委持有
收购人 100%股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亿元) 持股比例
湘潭市国资委 20.00 100.00%
合计 2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电化产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湘潭市国资委。湘潭市
国资委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政府大楼 16 楼
邮政编码 411100
联系电话 0731-58570501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湘潭市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
根据湘潭市国资委官网披露,除电化产投外,湘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以自有资产进行城乡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及
其经营(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
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
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城
湘潭城乡建 市绿化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
有限公司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零售;五金产
品、金属材料、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具、门
窗制造;房地产租赁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
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停车场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
湘潭人才集
团有限公司
培训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承接档案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服务外包;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
康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
外调查);企业总部管理;翻译服务;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
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
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品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园区管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
划;礼仪服务;税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个人商务
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品牌管理;招投标代理服
务;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安全
系统监控服务;保安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
业中介活动;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专项甲级、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
级的工程设计;房屋建设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
用工程监理(甲级);环保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
湘潭市建筑 编制;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有限公司 包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
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策划及
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城市建筑
物雕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雷电防护装置检
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湘潭韶山灌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供电业务;
区资源经营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旅
集团有限公 游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河道采砂(依法须经
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总部管理;
工程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电化产投系湘潭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主业为股权管理、国有资产
资源管理、产业投资等。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营
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湘潭市民生市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日
限公司 人商务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区块链技术相关软
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
湘潭市产业资 包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
司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
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字
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
湘潭股权投资 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
有限公司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
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湘潭产兴私募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有限责任公司 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收购人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16,649,023.71 656,764,131.95 633,204.71
总负债 818,481,696.74 657,048,014.00 0.00
净资产 -1,832,673.03 -283,882.05 633,204.71
资产负债率(%) 100.22 100.04 0.00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净利润 -1,548,790.98 -917,086.76 1,653.68
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0.26
注:1、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报表数据,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
值,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因此未计算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电化产投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仲
裁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指的是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五)收购人的诚信记录、是否存在违反《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电化产投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不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收购人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电化产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干江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龙绍飞 男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经理
谢国宏 女 党委副书记、董事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彭勇 男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谢晋根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丁建奇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周金龙 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刘红军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谭周聪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晏军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刘巨钦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冯波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文山东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湖南湘潭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证券代 注册资本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码 (元)
证券简称、证券代 注册资本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码 (元)
收购人控股股东、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 湖南裕能 实际控制人湘潭市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358.SZ 国资委间接持股比
例为 17.17%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一)本次收购目的
为推进业务、资产、股权优化配置,做实做强电化产投主体、优化股权结构,
经湘潭市国资委批复,产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
产投。
(二)收购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湘潭电化
股票的明确计划,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也无出售或转让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电化产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收产投集团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股权。
收产投集团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股权。
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潭国
资[2025]82 号)。
定产投集团将所持有振湘国投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电化产投。
三、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无。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注册资本 62,948.1713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干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722573708K
通讯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 0731-55544048
邮政编码 411102
总股本 629,481,713 股
(二)收购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收购前,电化产投未持有湘潭电化的股份。湘潭电化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产投集团不再持有振湘国投股权,也不再间接持有湘潭电
化股份;电化产投通过振湘国投间接持有湘潭电化 265,813,397 股股份,占湘潭
电化总股本的 42.23%;湘潭电化控股股东仍为电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湘潭
市国资委。本次收购完成后,湘潭电化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湘潭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
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2025]82 号),同意将产投集团持有的振
湘国投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电化产投。本次无偿划转后,电化产投通过振湘国
投间接持有湘潭电化 265,813,397 股股份,占湘潭电化总股本数的 42.23%。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的交易协议
容如下:
划入方: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出方: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的标的为产投集团持有的振湘国投 100.00%股权。
本次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振湘国投原有员工劳动关系不受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振湘国投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电化产投间接持有的湘潭电化股
份,其中振湘国投直接持有的湘潭电化 21,869,565 股股份、电化集团直接持有的
湘潭电化 79,090,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本次电化产投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产投集团持有的振湘国投
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
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定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收购方式”
之“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之“(二)收购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所述。
三、收购人受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收购方式”
之“四、被收购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所述。
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除发出要约事项发表整体结论性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收购人具备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收购相关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四)本次收购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收购人和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
规定就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购人在本次收购中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
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采取、亦未有计划采取其他对本次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
动,亦不存在其他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干江
(此页无正文,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干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