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瑞迈特 公告编号:2025-064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名股东。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3,506,941 股。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1 号)同意,北京怡和
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为 6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8,825,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174,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庄志、许坚、陈蓓、洋浦润怡企业管理发
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流通,股份数量为 825,60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通,股份数量为 24,563,76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8.3809%。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64,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
至 89,600,000 股。
截 至 公告 日, 公司 总 股本 为 89,600,000 股, 其 中 有限 售条件 流通 股 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2.99%。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包括:庄志、许坚、陈蓓、洋浦润怡企业管理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志、许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上述股份。(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
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
要求执行。
持股平台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脉投资)、洋
浦润怡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怡发展)承诺:(1)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
所持有上述股份。(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本企业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股东陈蓓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上述股份;(2)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
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志、许坚承诺:(1)本人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
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
应调整),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2)本人拟减持发
行人股票的,须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
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3)本
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式减持股份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之日起六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函第 2 条及第 3
条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蓓、润脉投资承诺:(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发行
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须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
届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
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3)本人/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本
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本人/本企业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不再具有大
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函第 2 条及第 3 条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庄志、许坚、持股平台润脉投资、润怡发展不存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的情
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洋浦润怡企业管理发
展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
心(有限合伙)
合计 - 32,810,725 32,810,725 13,506,941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坚此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含质押股份 1,490,000
股。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其中:首发
前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352,653 0.39 19,303,784 19,656,437 21.94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89,600,000 100 32,810,725 32,810,725 89,600,00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迈特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瑞迈特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瑞迈特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迈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