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三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4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董事会股权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股权董事即为非执行董事。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行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以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三)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
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关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
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本行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其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
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
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
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
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18 光大银行 2025/11/7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本行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
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
理登记(格式见附件 2)。
(二)H 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见本行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向 H 股股东另
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事先办理登记手续
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
参会文件原件和/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 1015 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话:010-63636388
电子邮箱:zhdshbgsbgyx@cebbank.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回执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董事会股权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 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电
联系人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行(电子邮箱:zhdshbgsbgyx@cebbank.com)。
附件 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按照股权董事候选人选举、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针对各议案组
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
行 100 股股票,某议案组下应选董事 6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则该
股东对于此议案组,拥有 6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四、对某议案组候选人,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时,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
决权。
五、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选董事 6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
票制,其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600 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 600 票为限,对议案 5.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既可
以把 6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
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