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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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建绘、王建纲、王新和王科等 23 名交易对方
收购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7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洲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
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公允性进行审查:
  东洲评估作为上市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
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
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
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加期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
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
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
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
评估方法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
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
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
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加期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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