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格兰
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希通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 号)同意注册,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8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6,864.00 万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896.7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67.2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
〔2023〕第 0958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
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 截至 2025 年 9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月 30 日累计投
号
金额 金额 入金额
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泛 IoT 无线射频前端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合计 78,170.17 78,170.17 59,967.21 32,258.66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康希通
信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泛 IoT 无线
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现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泛 IoT 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泛 IoT 无
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过程中,公司遵循合理、有
效运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产品与技术研发进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外部环
境变化及经营需求,规划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当前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原计划有
所放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助于公司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投入产
出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战略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围绕
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资源配置,
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三)部分延期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泛 IoT 无线射频
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本
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为响应国家“本土化、国产化”战略需求,公司顺应物联网射频前端芯片国
产替代趋势,依托现有技术基础,布局 V2X、低空经济、智能表计等无线射频前
端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丰富产品矩阵,增强企业技
术实力与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释放长期增长动能,同时助
力实现进口替代,服务国家产业发展与自主可控目标。
在国家政策持续鼓励及物联网产业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依托扎
实的射频前端芯片技术积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科学的管理机制,为泛 IoT
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与人才保障。同时,下
游物联网与车联网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已积累包括知名通信模组厂商在内的客户
资源,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与客户基础。
本次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达产后的预计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
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泛 IoT 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7 年 11 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
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相关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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