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 中海油服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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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5-02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是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签署的,相关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
    需由协议双方同意及确认,并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和情况以及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
    商及决定,本公司认为,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与此同时,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力,前述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   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华人民共
    “本公司”
                指   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A 股于上海证
    或“公司”
                    券交易所上市,而其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英文[bbl]为桶的缩语,1 桶约为 158.988 升,1
    桶           指   桶石油(以 33 度 API 比重为准),约为 0.134
                    吨;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按照中国法律
    中国海油        指
                    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国海油集团      指   中国海油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
                     中国海油集团根据框架协议向本集团提供装备
  装备租赁、动能、
                     租赁、动能、供应及运输物料、码头服务、建
  原料及其它辅助       指
                     筑服务、能源服务、劳动力服务、公共设施及
  服务
                     其它辅助服务;
                     本公司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以批准此项日
  临时股东大会        指
                     常关联交易;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公司与中国海油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订立的
  框架协议          指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本集团根据框架协议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的油
                     田服务,包括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
  油田服务          指
                     服务、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新能源业务
                     服务;
                     根据框架协议就本集团的经营自中国海油集团
  物业服务          指
                     租赁若干物业;
  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监管规则,2025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关于 2026-2028 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价格原
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 2026-2028 年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
框架协议,并同意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 2026-2028 年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
交易的框架协议,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中国海油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0.86%,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
国海油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及框架协议尚待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        截至2024年12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交易类别
           预计     发生          预计    发生           预计       发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油田服务       45,104   36,273   47,478   37,872               18,027
                                               (2025全年)
装备租赁、动
能、原料及其     6,256    2,807    6,837    2,744                1,343
                                               (2025全年)
它辅助服务
物业服务        673      201      734      181                   86
                                               (2025 全年)
  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实际历史交易金额与截至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的获批准年度上限之间差异,主要因全球经济增
长不及预期,全球勘探开发支出由预测的 5,550-5,700 亿美元回落到 4,940-5,270 亿
美元,油田服务市场复苏节奏有所放缓。
  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物业服务,
实际历史交易金额与截至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的获批准
年度上限之间差异,一方面是由于油田服务市场复苏规模放缓带来的工作量下降减少
的成本,另一方面是本公司持续强化穿越行业周期发展韧性,通过构建“系统性、结
构性、长效性”降本机制不断提升精益管控能力。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日常关联交易截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各会计年度的上限金额预计将不超过
以下所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类别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油田服务                      48,400   52,800   57,200
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         4,747    5,411    7,066
物业服务                       363      429      484
  本公司认为,持续关联交易的历史交易金额与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
于恢复期及本公司精益成本管控能力提升所带来的影响。尽管此等因素及情况于相关
时间点而言有其相关性,但上述原因并非本公司考虑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建议年度
上限的唯一考虑因素。
  在估算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的三年持
续关联交易建议年度上限时,本公司基于下列考虑因素:(i)参考中国海油集团与本
集团截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
交易金额;(ii)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之间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
止三个年度的预期业务量(基于对下述的合并考虑(a)自中国海油集团所获取的收
入占总收入的历史百分比,及(b)按照现时提供服务作为基础,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
团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未来三个年度提供服务的收入预测),及
(iii)同时在现有经营效率的基础上谨慎考虑10%的缓冲(缓冲比率较上次测算缩减
  持续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与原油价格及中国海油集团于中国海洋石油的勘探与
生产的资本支出紧密相关。在2024年及2025年期间,国际油价受地缘冲突等影响在
度震荡下降了约10%,根据2025年8月EIA短期能源展望报告,2024年全年布伦特油价
为每桶80.56美元,2025年为每桶67.22美元,油价整体呈“缓慢下调、底部盘整”走
势,2025年全球勘探开发资本支出相对保持稳定。
  根据S&P Global资料显示,2025年至2028年,预计全球海上勘探开发支出将持续
保持增长,中国海油集团于中国海洋石油的勘探与生产的资本支出呈现“总额稳定、
结构优化”的特征。在此背景下,本公司依托技术升级与作业提效,力争在中国海油
集团已持有的海外区块中取得市场新突破,从而将区块内的增量收益转化为公司新的
收入增长点。因此,本公司已审阅行业过往表现,包括本公司同行之表现及S&P Global
提供的行业报告。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对业务规模的稳步增长做好准备。因此,截
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
额在整体上是本公司未来三年交易金额的有效指引,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至2026
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预期业务量将缓步上升并趋于稳定,其与
中国海油集团的资本支出保持一致。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
度的建议年度上限每年的增长率也与原油价格的预期趋势及中国海油集团的资本支
出趋势保持一致。
  此外,本公司预计本公司于其他客户取得的收入亦将于未来三年增长。于2024年,
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约79%。由于油田服务已成为本
集团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建议年度上限及实际历史交易金额占有关期间总收入之类
似百分比乃评估建议年度上限公平性及合理性之适当基准。结合中国海油集团贯彻落
实“1534”总体发展思路,推动国内增储上产,提升能源生产供应能力及未来资本支
出预计,预测本公司在2026年至2028年三年中持续关联交易收入占比将持续保持在高
位。因此,结合历史情况,本公司使用持续关联交易收入比重在2024年79%基础上提
升至80%来预测年度上限。
  在持续关联交易成本方面,未来三年本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而
中国海油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等服务成本会相对
稳定,本公司预计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占本集团总成本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本公司按8%估算2026年至2028年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占本集团总成本比例(2023
年至2025年上半年的平均值为7%),并考虑作业量和油价对原料成本的影响,以测算
未来三年的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发生额;此外,本公司参考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物业
租金相关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平均比例(为7%),结合历史情况估计未来三年的物业租
金相关持续关联交易成本比例占持续关联交易总成本的8%。
  计算10%的缓冲的详细基准乃基于本公司及中国海油过去几个年度的收益的历史
资料。本公司及中国海油的收益于过去几年明显波动,表示未来收益亦可能有所波动。
此外,油价波动亦将大幅影响本公司及中国海油的收益和成本(如上文所述)。尽管
本公司对未来油价作出相对平稳的估计,仍存在未来全球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对于
能源安全的影响,以及全球能源市场资本支出的持续高位,从而导致预期销售的上升。
因此,本公司认为设立缓冲令本公司可在不激进及过分乐观的情况下灵活应对新能源
业务的开拓和作业规模的增长。本公司认为该缓冲属公平合理。
  考虑以上因素,本公司认为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
利益。
  本公司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收入乃基
于本公司对交易量的估算,可能与本公司将来业绩披露的实际收入存在不同程度的差
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处理本公司股份时务须谨慎。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海油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
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91110000100001043E,成立于1982
年2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8亿元,总部设在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张传江。经
过4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海油已经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规模实力较
强的国际能源公司。中国海油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天然
气及发电、炼化与销售、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培育
海洋能源新质生产力。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
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
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
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
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
(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
及相关服务。
净利润人民币1,636亿元,总资产人民币16,91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2,238亿元,总
负债为人民币4,677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28%。
  交易对方包括中国海油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426,85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50.86%,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经本公司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中国海油
回避表决,下同)批准,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在2023年1月1日起的三个会计年
度内有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安排:(1)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2)中
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3)中国海油集
团向本集团提供物业服务。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安排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
  经本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
会批准),就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自2026年1月1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的日常
关联交易安排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认为,中国海油集团拥有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就本集团向其提供油田服
务的支付能力,以及中国海油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
务和物业服务相关资产、设施、人员、技术以及业务的能力,其履行框架协议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与中国海油订立新的框架协议,如获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此协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8年12月31日期满。框架协议的条款经本
公司及中国海油公平协商订立。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
括:
服务。本集团及其前身公司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该等油田服务。
中国海油集团一直向本集团提供仓库及储存、供应及运输物料、通讯、码头服务、建
筑服务、医疗服务、技术培训、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
务、配餐服务、保险安排、劳动力服务、商务辅助服务、能源服务、装备租赁、车辆
租赁。
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各附属公司可随时及有需要时,就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特
定交易,与中国海油及中国海油各附属公司订立个别的实施协议。各项实施协议将订
明交易的具体情况。实施协议乃根据框架协议拟提供的服务作出规定,故并不构成新
的关联交易类别。任何该等实施协议均不会超出框架协议及年度上限的范围。框架协
议及其实施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将以现金支付。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原则:
的属性,通过公平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确定,如果没有足够可比较的交易
来判断是否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和条件,则按不逊于提供给独立第三方或可从独立第三
方获得的条款和条件,考虑包括作业地域、作业量、作业内容、合同期限、销售策略、
整体的客户关系及后续的合同机会等市场条件确定;若无可供参考的独立第三方的条
款和条件,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
润。双方同意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的油田服务价格按国际市场平均价格作适度
调整后确定。
  (i)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或
  (ii)政府指导价,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或
  (iii)如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
格);或
  (iv)如上述第(i)至(iii)项均不适用,则根据上条所述的原则确定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框架协议是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签署的,相关交易涉及的价格/费
用需由协议双方同意及确认,并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和情况以及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
及决定,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在相关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中给予本集团的条件不
逊于本集团可从独立第三方就相同或类似服务获得的条件。本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
在前述框架协议确定的范围内,与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就具体交易签订必要的书
面协议,并按具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支付和/或收取有关价款/费用。
  本公司将依据监管要求通过框架协议及一系列管理性的安排,保持本公司决策的
独立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选择权,从而避免对控股股东的依
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有权对有关交易价格和数量进行独立决策,并通过
多种手段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以促使本公司从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获得的交易
条件不逊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交易条件。
  基于上述,本公司认为,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与此同时,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前述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保障独立股东利益的措施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密切监察及定期审阅本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本
公司会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安排,致力保持本公司在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性,交
易价格的公允性,交易条件的公平性,以及本公司与中国海油集团以外独立第三方交
易的选择权。有关安排包括:
部门将负责执行框架协议,且于签订各独立协议前,本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包括风险
控制部门)将评估协议条款,包括价格合理性;
审计委员会也会在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工作安排中发挥监察的责任,审核公
司进行的交易是否公平,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三)订立框架协议的背景及理由以及其对本公司的益处
  本公司(包括其前身公司)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油田
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亦自1982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
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是本集团的单一最大客户,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
表现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框架协议的实施。鉴于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
运营商,在中国海洋石油的生产方面处于市场主导地位,这是本公司的主要市场,通
过框架协议的执行,本公司将确保稳定的收入,并获得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
辅助服务的稳定供应来源。因此,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
司的利益。
  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
物业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因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
  框架协议项下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一般市场商业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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