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00:28: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九强生物”)
的全资子公司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生物”)拟以自
有资金 3,529.80 万元收购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或
“标的公司”)22.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3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后续需通过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进度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动以及经营情况等
因素影响,未来具体经营业绩及投资收益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发展可能存在无
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迈新生物与厦门龙进生物及其他交易方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签署了《厦门龙
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约定迈新生物以人民币 3,200 万元认购龙进生物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其中人民币 600 万元计入龙进生物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龙进生物的资本公
积。迈新生物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交易完成后,迈新生物持有龙
进生物 25.21%股权(以下简称 “前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
投资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迈新生物现持有龙进生物 25.2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其
余股权由其他股东持有,分别是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
进生物 56.1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336.50 万元),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 11.3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70.00 万元),
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龙进生物 3.0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自然人何少平持有龙进生物 2.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迈新生物根据前次交易约定及战略发展需要,拟以 6.66 元/股收购部分股东
持有的龙进生物 22.2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30.00 万元),合计收购金额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林齐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迈新生物总经理,同时任龙进生物董事;王建
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迈新生物董事及副总经理,同时任龙进生物董事。根
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龙进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
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三)关联方现有股东基本情况
   (1)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楼 310 单元 A612
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医疗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疾病诊疗及其他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3)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展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
服务
     (4)何少平
(5)苏崇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龙进生物股权,属于《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事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科目             2024 年度             2025 年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55.54               3,040.83
负债总额              353.13                132.04
 净资产             3,402.40               2,731.27
营业收入              566.47                545.49
 净利润             -1,041.20              -598.19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为协商定价,自迈新生物投资龙进生物以来,交易双方均有受益,
且龙进生物在迈新生物投资后,实现了市场布局及营收增长的双重突破,龙进生
物及其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健布局,按计划完成考核指标。因此,本次定价
与公司前次交易对龙进生物进行投资时确定的总估值所对应的每股价格一致,本
次迈新生物拟收购龙进生物共计 22.27%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529.80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充分考虑了交易标的的经营情况、未来
盈利能力等,定价合理公允。
  五、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持完成后,迈新生物持有标的公司 47.48%股权。
  本次增持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6.50   56.16%
  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0.00     11.34%
   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50      3.09%
          何少平               50.00      2.10%
          苏崇曦               50.00      2.10%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00.00     25.21%
           合计              2,380.00   100.00%
  本次增持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如下表所示: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0.00   46.22%
  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6.30%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130.00   47.48%
           合计              2,380.00   100.00%
  六、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厦门安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二:厦门颐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三:广州龙进锦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四:何少平
   甲方五:苏崇曦
   乙方: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合称“甲方”
   目标公司: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就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拟分别转
让的龙进生物 9.94%、5.04%、3.09%、2.10%及 2.10%的股权,合计 22.27%股权,
分别以 1,575.09 万元、799.20 万元、489.51 万元、333.00 万元、333.00 万元,合
计 3529.80 万元进行收购。
   付款时间安排:乙方应于协议第 3.1 条所述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经乙
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豁免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
银行账户。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对外融资或担保。
   协议签署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采取所有必要
的措施,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甲方承诺并确保,于交割日起十(10)个工作日
内(或乙方同意的其他更晚期间),就本次交易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
成目标公司股东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向乙方交付已完成前述变更登记及备
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签署、履行本协议在其经营权限
范围以内,履行了全部内部合法授权手续,并取得了交易所需的必要内部授权。
甲方保证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未被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代持、信托、期权
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且甲方有权自由处分标的股权。本协议经甲方正式授权、签
署和交付后,将构成甲方法定、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
议,均不会:
  与目标公司的任何章程、组织文件、核准经营范围、营业许可、协议、合同、
承诺等法律文件相冲突,违反目前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命令、司法裁
决的强制性规范;
  创设或增加目标公司在已签署合同、协议、安排或文件下的责任或义务数额,
以及使乙方或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后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协议各方及目标
公司因履行本协议而需承担的义务除外;或者
  导致目标公司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任何权利、申请、批准、许可等失效。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或在
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况下已经获得相应豁免或许可转让,即甲方有权转
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甲方保证,乙方对于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股权享有完
整的权利,并且乙方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障碍。
  除已向乙方披露的情形外,不存在可能对遵守或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
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宜,包括任何未决或可能的诉讼、法院裁决或
行政程序、命令,或对适用法律及法规的违反。
  本协议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在下列情形发生时,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并于通
知中载明解除生效日期:
  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未在最终截止日前满足且未能获得该乙方书面
豁免;
  甲方或目标公司的陈述或保证在做出时或在交割日存在重大不真实或存在
重大遗漏;
  甲方或目标公司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所载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并且
该违反行为无法纠正或违约方在收到乙方要求改正的通知之日起十五(15)个工
作日内未能改正该违约行为;
  目标公司或乙方进入任何自愿或强制的破产程序(除非该等程序在开始后九
十(90)天内被撤销),或其他任何一方被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宣告破产;
  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的履行受到重大干扰连续超过六(6)个月以上
的。
  本协议未约定履行期限的义务,履行义务一方应在收到接受履行义务一方通
知后五(5)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
  本协议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迟延履行、未充分履行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作出和
/或承担的任何承诺、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或该方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
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的,该方(“违约方”)即构成违约行为。
违约方应在收到任何其他一方就此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的五(5)日内开始纠正违
约行为,且应在十五(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纠正。如任何一方因其违约行为致使
本协议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
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本协议
其他方(“守约方”)。
  在不影响本协议第 9.2 条适用性的前提下,甲方及目标公司(“赔偿方”)
同意,对于乙方因任一甲方违约行为而实际遭受、蒙受或发生的或针对乙方或其
关联方、董事、雇员(“受偿方”)提起的(无论是第三方索赔、本协议各方之
间的索赔还是其他索赔)费用、责任或损失,赔偿方应共同且连带地向受偿方进
行赔偿、为受偿方提供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乙方可代表其自身或其他每一位受
偿方行事,以使得乙方及其他每一位受偿方得以获得赔偿,不论其是否是本协议
的一方。
  其他第三方因甲方在交割日前二十四(24)个月内的行为而向乙方、目标公
司提出主张或索赔(“第三方索赔”),乙方应自收到索赔通知之日起十五(15)
个工作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通过其自行选任的法律顾问予以指示,
对任何第三方索赔的赔偿事项予以抗辩或解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采取措
施充分保护乙方及目标公司秘密的前提下,乙方应当于正常营业时间使甲方法律
顾问能合理接触到与任何请求、主张、事项或诉讼活动有关的资料和人员,并在
抗辩或解决过程中配合甲方。
  若其他第三方索赔最终获得了法院或相关有权机构的决定,甲方应赔偿乙方、
目标公司在该过程中发生或承担的与第三方索赔有关的所有直接损失、合理费用。
  就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或根据本协议取得的权利
和救济是累计的,不影响其他各方在适用法律项下享有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
解决。如在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解决的要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被
协商解决的,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福建分会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仲裁应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庭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申请人指定一(1)名仲
裁员,被申请人指定一(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前两名仲裁员协商指定
或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指定。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于签署日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互为补充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
后立即生效。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变更及本协议项下的弃权均须得到乙方的
事先书面同意。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资金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 3529.80 万元,迈新生物拟于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
足或经迈新生物以书面形式予以豁免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
的方式支付。
 (二)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进生物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拟根据其公司
章程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现有管理团队预计将保持稳定,迈新生物将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适时根据公司发展和治理需要调整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其他协议与承诺
  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未签署其他重大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各方均承诺将积
极配合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增强管理和协调能
力,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竞争加剧、
市场拓展、新产品研发及注册进展、核心成员稳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可能存在
波动,导致公司投资收益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参与标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
内部治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
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龙进生物累计发
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653,006.72 元。
  十、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迈新生物增持龙进生物
股权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公司业务发展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备查文件
合伙)关于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合伙)关于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九强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