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0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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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
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仁信新材使用
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616,4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7,282,704.99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仁信新材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仁信新材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仁信新材最新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8,728.27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57.47 万元。公司
超募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回购公司股份。
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 7,7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募资金 7,750.00
万元已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并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使用超募资金 4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18,412.57 万元(含理财收益
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计划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 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
/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项目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本项目实
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
项目建设期为 3 年。该项目能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弥补
公司产业短板,同时有利于分散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基本情况
/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项目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 18,412.57 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
入),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后续结余的募集资金投入。
程 25,037.30 万元、安装工程 35,532.11 万元、设备购置 63,603.13 万元、预备
费 12,417.25 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 13,485.12 万元。
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171,758.17 万
元,总投资收益率 13.31%(税后),内部收益率 13.44%(税后),税后静态投资
回收期为 8.8 年(含建设期)。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
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
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
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导向
  我国精细化工产业将朝着“产业集群化,工艺清洁化、节能化,产品多样化、
                                 (2024
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 6 条:“官能团改性的溶聚丁苯橡胶、
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的规定,属于国家鼓励的精细化工品类。本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较好。
  同时,本项目符合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炼油—化工一体化、上下游相结合
的世界级的综合性化工园区”的功能定位;能有效实现园区内强链补链,精深加
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和园区技术和经济实力。
  (2)本项目实施,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
  随着项目的落地实施,能完善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
盈利能力。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进石化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科研机
构,做好技术攻关,以科研带动生产,把科研优势转变为产品优势,用优、新、
特产品抢占市场制高点,满足市场的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抢占市场。打造多品类、
专业化、高端化的产品结构,为更多应用领域客户提供品类丰富的高质量高分子
新材料,成为国际知名的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
  (3)本项目向上游拓展,弥补公司产业短板
  公司在 2025 年 8 月进行“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的试生产工作,拥有
年产 24 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的生产能力,而生产的 HIPS 产品需要添
加低顺聚丁二烯橡胶(LCBR)用于树脂功能改性。LCBR 作为一种高性能合成
橡胶,在塑料改性领域展现出显著的应用能力,尤其在提升抗冲击性、光泽度和
加工性能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因此,本项目实施可以满足自身产品的原材料需求,
实现关键原材料的自给自足,摆脱上游依赖,有效弥补产业链短板,并节约运输
成本和降低生产成本,扩大 HIPS 产品的利润空间。LCBR 与 HIPS 一体化生产,
产业链协同效益达到最大化,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1)行业市场需求巨大,能消化新增产能
   我国 LCBR 和 SSBR 橡胶主要应用于轮胎、塑料改性、制鞋和橡胶管带等
领域。第一大用途是应用于轮胎领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和消费国,2024
年橡胶轮胎外胎产量达到 11.87 亿条,同比增长 20.14%,为 LCBR 和 SSBR 橡
胶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第二大用途是用在塑料抗冲击改性剂,LCBR 和
SSBR 是连续本体 HIPS/ABS 树脂最理想的改性橡胶。2023 年国内现有 HIPS 装
置产能约 300 万吨/年,预计到 2028 年新建和扩建产能超过 100 万吨/年,届时预
计装置对 LCBR 或 SSBR 的需求将超过 32 万吨/年(一般 HIPS 改性需添加
超过 18 万吨/年(一般 ABS 改性需添加 10%-15%的橡胶)。预计到“十四五”末
(2025 年),国内 HIPS/ABS 装置对 LCBR 或 SSBR 的需求约为 40 万吨/年,供
给缺口约 13 万吨/年。
   (2)公司积累丰富的研发生产管理经验
   公司成立于 2011 年,14 年来专注于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现有产品主要包括通用级聚苯乙烯(GPPS)和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
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光学显示、玩具、日用塑
料制品、包装、建材、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技术
团队,核心团队曾就职于业内知名企业,负责研发、技术、生产管理等,拥有十
年以上行业经验。他们凭借自身丰富的经验,带领企业稳步而快速地发展,带领
企业迅速打开知名度,占领市场,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并获得众多客户口碑
相传。
   (3)公司具有原材料隔墙供应的成本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确定了“低库存、高周转、产销联动”的经营策
略。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是苯乙烯和丁二烯,公司与中海壳牌、埃克森美孚同处大
亚湾石化园区,双方通过管道形式随时输送苯乙烯和丁二烯原料,这可使得公司
无需保有较高的原料库存,同时,还能够有效节省苯乙烯和丁二烯原料对营运资
金的占用,同时确保苯乙烯和丁二烯这一危险化学品输送的安全性、稳定性、及
时性,同时有利于保证生产的稳定性。
  因此,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和丁二烯仍延续公司一贯的采购模式,具
备原材料化工园区内“隔墙供应、管道输送”的成本优势和安全保证,为本项目
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原材料保障。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产业导向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而且
能弥补公司产业短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落地实施的建设和运行期间对
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具有可行性
和必要性。
  (四)新项目实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市场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目前,我国 LCBR 和 SBBR 行业仍然延续快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
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促使了部分企业不断扩张产能,同时行业内开始出现
新进入者,整个行业的产能将继续扩张,行业竞争将逐渐加剧。市场竞争的加剧
可能会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同时,如果公司不能通过进一步提升产品技
术含量和产品质量来继续保持核心竞争力,行业竞争加剧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整
体盈利水平。
  对策:公司充分利用品牌、原材料采购优势、区位和规模优势,坚持市场为
导向,夯实业务基础,注重对潜在客户的开发和市场调研工作,努力拓宽营销渠
道及开发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开发新品种,通过持续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
不断地开发新客户,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增
强盈利能力。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与对策
  风险:本项目产品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和丁二烯。苯乙烯和丁二
烯为石油下游产品,价格波动与石油正相关,同时也受市场供需关系、市场情绪
等影响,整体波动较大,上游原料成本上涨压力无法及时、有效、完全地向下游
传导,公司将面临采购成本上升而销售价格无法及时调整将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
风险。
  对策:针对苯乙烯和丁二烯采购,公司采取“长约采购为主、零星采购为辅”
的采购策略。同时对苯乙烯和丁二烯价格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原材料
的合理库存量。其中“长约采购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
在年度总供应量基础上,进一步约定每月或每季度的供应量,并采用公式化定价
确定采购价格。此外,公司还会根据生产需要和苯乙烯及丁二烯市场行情等因素,
对零星采购部分苯乙烯和丁二烯的数量进行调节,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
本造成的影响。
  (三)安全生产意外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和丁二烯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
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规定的“首批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的规定,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设施及生产场所共同组成的生产单元属于“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
涉及的聚合工艺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工艺”。如果发生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对策:公司已经针对性建立了危险辨识、安全监控、安全控制及风险应对等
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了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定
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同时以《操作规程》的方式对生产流程的
设备操作与管理进行准确规范,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毛利率下滑风险及控制措施
  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集中反映为产成品 LCBR 和 SSBR 与主要
原材料苯乙烯和丁二烯之间的价差变动,一方面公司自身的技术进步和对产品的
研发改进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了公司相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是公司
综合毛利率变动的重要内部因素;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下游客户的需求
调整、行业内的竞争情况变化等外部因素也对毛利率波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果
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产品优势,或者是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毛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或继续下滑。
  对策:公司将通过扩大经营规模、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进技术
创新等方式保证毛利率的提高或稳定,或通过增加高端产品市场份额提升毛利率,
力争以差异化、高端化的产品减少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五)新增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及仁信科技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由
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将以对子公司注(增)资形式
汇入仁信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
文件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注
(增)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及自
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谨慎、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方向。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一体化的战略布局,拓展新的业务增
长点,丰富公司产品线,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弥补产业短板,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加强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益。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仁信新材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不超过 18,412.57 万元投资建设“聚苯
新材料一体化 12.8 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
项目”,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系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综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家明                 王   玮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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