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通过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00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
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后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
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本次股东会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
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
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
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北京时间)
( 二 ) 会 议 地 点 : 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谷 一 街 10 号 院 11 号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政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人及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及合计表决结果以公告为准)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现场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追加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追加贷款业务并以自身财产或信用提供担保或互相提供
担保或保证,预计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
元。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支付保
证金等方式。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有担保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
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商票保贴、商
票贴现、外汇衍生品、福费廷等有关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2025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具体经办
部门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
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若遇到金融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
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
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