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浩辰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辰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浩辰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有效期均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218,200
股,发行价格为 103.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9,961,880.00 元(人民币,下同)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0,310,428.8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26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74,705.74 74,705.74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
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尽管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
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
户、账外投资。
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机构进行审计。
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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