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
星智能”)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内拟与关联方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荔
科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
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苏州吾爱易达物联
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爱易达”)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
等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68,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
额预计不超过 13,0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55,000 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变化,公司拟在原预计金额的基础上增加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燃科技及其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二)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金额
本年
年初
关 调整 调整
至9
联 关联 前预 增加 后预
月30 上年发
交 关联交易内 交易 计金 金额 计金
关联人 日发 生金额
易 容 定价 额 (万 额
生金 (万元)
类 原则 (万 元) (万
额
别 元) 元)
(万
元)
向
关
销售智能燃
联
气表及管理
人
中国燃气控股 系统、智能
销 市场 30,00 21,437.
有限公司下属 燃气表控制 5,000 35,000 23,966
售 价 0 74
的公司 器、其他产
产
品及提供服
品、
务等
商
品
注:本年年初至 9 月 30 日发生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 8288 号大运软件小镇 37 栋
法定代表人:刘畅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26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30 日
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
硬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
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
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 燃 科 技 总 资 产 814,800,938.91 元 , 净 资 产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 10.28%的股份,因此公司与中燃科技构成关联方。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
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燃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
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00384.HK),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
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
石油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相
关技术,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
中国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港元
资产负债表 2025-3-31 2024-9-30 利润表 2025-3-31 2024-9-30
总资产 148,220,570 153,473,528 营业额 79,258,009 35,105,202
总负债 87,493,865 89,308,086 税前利润 5,183,182 2,911,179
净资产 60,726,705 64,165,442 净利润 3,251,614 1,760,747
注:中国燃气是香港上市公司,其会计年度为上年 4 月 1 日至当年 3 月 31 日。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 10.28%的股份,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的全资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
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
公司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根据中国燃气主要财务指标和
经营情况,结合历史交易情况判断,中国燃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
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主要交易内容包括: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
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
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关联交易
价格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
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结
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结算
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
活动,符合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
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公司与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之
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调整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
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