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0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 4.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
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