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67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通过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金桦、
江涛、陈玉琴、江荣海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务重组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信托”)、中国
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资湖南分公司”)
等相关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等相关协议,中信金资湖南分公司受
让财信信托对公司拥有的金额为人民币 205,810,000.00 元债权及其项下的相关权益,
并与公司对该笔债权债务进行重新约定,包括将该笔债务的还款宽限日期延长至 36
个月,同时将原债务利息由 9.5%/年调整至 7.01%/年等。本次债务重组后,中信金资
湖南分公司成为公司债权人;公司作为债务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中公未来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中公”)作为共同债务人按约定向债权人中信金资湖南
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为确保上述债务重组顺利进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汇
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博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名下自有资产为上述债
务重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李永新等相关方为上述债务重组提供保证担保及质押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
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
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
资方案的顺利完成,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
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担
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本次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调剂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93,378.26 万元(含本次
公司担保),未超过上述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8)。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