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 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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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
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 10 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
/行权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部分所对应的考核主体业绩完成度未达到 100%的
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271,98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61,665 份股份期权。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予以调整。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不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的 1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158,150 限制性股票,注销 10,750 份股份期权。相关
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尚有 27,750 份股票期权到
期未行权;另有不符合/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10,750 份股票期权需要注销。董事会
同意对前述合计 38,5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予以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尚有 15,000 份股票期
权到期未行权,董事会同意对前述 15,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为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
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行权。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届满,截至行权
期届满之日,尚有 15,000 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
以注销。
  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日,
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000 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
  此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六次专门
会议,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截至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日,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决定对上述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办理上述股
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
  六、 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尚有 15,000 份
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应由公司予以注销。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合
计 15,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七、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八、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九、 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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