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5-04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
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疑问,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实施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授予、归
属等全部事宜。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
报告。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相应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对激励计划设
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本
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有 1 人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B,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其获
授的 722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有 1 人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且自愿放弃部分权益,其获授的共 64,331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
废。因此公司本次合计作废 2022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
授予第二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或主动
放弃权益归属申请,则其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取消作废,由公司退还其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及自愿放弃部分权益的原因,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65,05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
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