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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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其中,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
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
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鉴于上述新《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
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
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并按工商登记要求规范表述。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激光设备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租赁;激光焊接
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的组装、销售及租赁(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
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经营范围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
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
订条款。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
消监事、监事会和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
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列: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东大会审议
      动管理办法》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
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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