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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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
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式召开。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位,为郭锐先生、揭江纯先生、
黄志亮先生、李强先生。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议
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
公司符合现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决 议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
值发行。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
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确定。
担。
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
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
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
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
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
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
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
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
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
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同一计息年度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前述机构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
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
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
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
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
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
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
/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定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决议生效条件、权利与
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程序等内容。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60,966.35      33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
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
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
级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
发行前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
事会审议。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决 议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编制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编制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湖
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
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
织和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2025 年 10 月 ) 》 、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决 议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具体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
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
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
调整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转股条款、赎回条
款、回售条款、修正条款、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评级安排等,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资金
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
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
调整;
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和注册资本变更的登记和工
商备案等事宜;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
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
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
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
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宜;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
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酬、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修改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和原则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
事宜;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
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 10 项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赎回、转股回售等事项授
权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 11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其余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
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决 议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对湖北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本次提请召开的 2025 年第八次
股东会仅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暂不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待本次发行相关审批工作完成后,公司
将另行提请召开股东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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