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炬芯科技
股票代码:68804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叶佳纹
住所: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士林区临溪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徐莉莉
住所: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士林区临溪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叶明翰
住所: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士林区临溪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名称:叶柏君
住所: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大安区通化街******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前期签署的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叶佳纹、徐莉莉、叶明翰、叶柏君
公司、炬芯科技、上市公司 指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49
珠海瑞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炬芯科技
珠海瑞昇 指
控股股东
宏迅创建 指 宏迅创建有限公司
鹏高企业 指 鹏高企业有限公司
叶佳纹先生、徐莉莉女士、叶明翰先生及叶柏君
女士将其直接持有鹏高企业合计100.00%的股权
(通过持有珠海瑞昇16.45%股权间接持有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6,685,606股股份,占比3.82%)转让给宏迅
创建。转让完成后,宏迅创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股权从6.39%增加至10.21%。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佳纹
姓名 叶佳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台湾
身份证号码 A10339****
住所 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通讯方式 中国台湾台北市士林区临溪里******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是,中国香港
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徐莉莉
姓名 徐莉莉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台湾
身份证号码 D22062****
住所 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通讯方式 中国台湾台北市士林区临溪里******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是,中国香港
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叶明翰
姓名 叶明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台湾
身份证号码 A12898****
住所 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通讯方式 中国台湾台北市士林区临溪里******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叶柏君
姓名 叶柏君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台湾
身份证号码 A22581****
住所 中国台湾台北市
通讯地址/通讯方式 中国台湾台北市大安区通化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佳纹、叶明翰、叶柏君及直系亲属叶威
延直接及间接通过持股平台持有弘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 3312)的 36.00%股份以及精技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 2414)的 30.56%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叶佳纹先生与徐莉莉女士系夫妻关系,叶佳纹先生及徐莉莉女士与叶明翰先生及叶
柏君女士系父母子女关系。根据《收购办法》等相关规定,叶佳纹先生、徐莉莉女士、
叶明翰先生及叶柏君女士互为直系亲属,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家族内部的股权结构调整行为,进一步集中实际控制人投票权和决
策权,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瑞昇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珠海瑞昇,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氏家族(叶佳纹、徐莉莉、
叶明翰、叶柏君、叶博任、陈淑玲、叶怡辰、叶妍希、叶韦希、叶奕廷)及 LO,CHI
TAK LEWIS 变更为叶氏家族(叶奕廷、叶博任、陈淑玲、叶怡辰、叶妍希、叶韦希)及
LO, CHI TAK LEWIS。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转让间接持有炬芯科技股份外,在未
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叶佳纹先生及其妻子徐莉莉女士、子女叶明翰先生及叶柏君女士
分别直接持有鹏高企业 47.22%、47.22%、2.78%和 2.78%的股权,鹏高企业直接持有珠
海瑞昇 16.45%的股权,珠海瑞昇持有公司 40,641,9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0%。
叶 佳 纹 、 徐 莉 莉、 叶 明翰 及叶 柏 君 分 别间 接 持 有 公司 3,156,943 股 、 3,156,943 股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宏迅创建持有鹏高企业 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从 6.39%增
加至 10.2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间接持有鹏高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
氏家族(叶佳纹、徐莉莉、叶明翰、叶柏君、叶博任、陈淑玲、叶怡辰、叶妍希、叶韦
希、叶奕廷)及 LO, CHI TAK LEWIS 变更为叶氏家族(叶奕廷、叶博任、陈淑玲、叶
怡辰、叶妍希、叶韦希)及 LO, CHI TAK LEWIS。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及叶柏君女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叶佳纹先生及其妻子徐莉莉女士、子女叶明
翰先生及叶柏君女士将其合计持有的鹏高企业 100%股权转让给宏迅创建。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叶佳纹(“甲方 1”)、徐莉莉(“甲方 2”)、叶明翰(“甲方 3”)、
叶柏君(“甲方 4”)(合称“甲方”)
受让方:宏迅创建有限公司(“乙方”)
税款。
GOLDENVIEW GROUP HOLDINGS LTD. 公司账户。
随标的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鹏高企业股权、间接持有的珠海瑞昇股
份及其间接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限制
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佳纹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莉莉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柏君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明翰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佳纹
(本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莉莉
(本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柏君
(本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明翰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在地
股票简称 炬芯科技 股票代码 688049
叶佳纹、徐莉莉、叶明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台湾台北市
翰、叶柏君 务人住所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叶佳纹先生、徐莉莉女士、叶明翰先生及叶柏君女士分别直接持有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鹏高企业 47.22%、47.22%、2.78%和 2.78%的股权,鹏高企业直接持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有珠海瑞昇 16.45%的股权,鹏高企业通过珠海瑞昇间接持有公司
行股份比例 6,685,6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叶佳纹先生、徐莉莉女士、叶明翰先生及叶柏君女士则不再间接持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有鹏高企业的股权,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变动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为 3.82%。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鹏高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注册信息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有鹏高企业的 100%股权转让给宏
及方式 迅创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佳纹
(此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莉莉
(此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柏君
(此页无正文,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