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坤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就坤泰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153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坤泰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7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26.2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623.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03.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3]100Z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02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35,403.02 万元,用于“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
目”、“年产 675 万㎡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同时由于公司贷款利息高于流动资金理财收益,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将
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和“年产
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而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
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到外部市场需求变动、设备采购交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在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为了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
况,基于谨慎原则,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
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
和“年产 675 万㎡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 整 后投 资 累 计 投 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总额 金额 用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总额
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
否 20,335.74 20,335.74 18,537.58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
年产 675 万㎡高档针
刺 材 料 和 15,000 吨 否 6,212.70 6,212.70 5,522.15 2025 年 12 月 31 日
BCF 纱线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是 4,121.09 0.00 0.00 --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733.49 4,733.49 4,746.37 --
偿还银行贷款 否 0.00 4,121.09 4,229.58 --
合计 35,403.02 35,403.02 33,035.68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
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
使用情况披露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0,568,481.01 元(含
应付未付款项)。募集资金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科技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8110601012901572737 8,351,400.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535902465010999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232547844710 0.00 2024 年 6 月 21
日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376899991013000297311 0.00
日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8110601012901572302 0.00
日注销
合 计 30,568,481.01
注 1:以上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
目”、“年产 675 万㎡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
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
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变更项 调整 后投 募集资金 尚 需 支 理财收益及利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 金
目(含 资 总 额 累计投资 付 的 尾 息收入扣除手
投向 总额 ( E=A-B-
部分变 (A) 额(B) 款(C) 续费后净额(D)
C+D)
更)
烟台坤泰汽车
内饰件有限公 否 20,335.74 20,335.74 18,537.58 603.54 423.55 1,618.17
司产业园项目
年 产 675 万 ㎡
高档针刺材料
和 15,000 吨 否 6,212.70 6,212.70 5,522.15 835.14 144.59 0.00
BCF 纱线建设
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
是 4,121.09 0.00 0.00 0.00 0.00 0.00
息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733.49 4,733.49 4,746.37 0.00 12.88 0.00
偿还银行贷款 否 0.00 4,121.09 4,229.58 0.00 108.49 0.00
合计 35,403.02 35,403.02 33,035.68 1,438.68 689.51 1,618.17
注:1.预估应付未付的金额指应付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入原因所致。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科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
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
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集资金账户
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
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
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八、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年产 675 万㎡高档针刺材
同意将“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
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 傅国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