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以
被担保人名称
下简称“五洲特纸(湖北)”)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48,4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或“五洲特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湖北)与广发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
过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 2025 年度累计担保额度
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70.00 亿元(不包括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
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和 2025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赵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82MA49P3H3X9
成立时间 2021 年 2 月 23 日
注册地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川汉大道纸品产业园 11 号
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
纸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技术进出口;污水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
经营范围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生物质燃
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6,073.18 400,651.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20,000.96 272,916.93
资产净额 126,072.22 127,734.54
营业收入 16,809.43 12,675.30
净利润 -1,662.32 -1,602.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广发银行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
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广发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五洲特纸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湖北)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
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五洲特纸(湖北)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47,335.48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1.64%,对外担保余额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