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9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宝山支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
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技术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一
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
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扬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扬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
公司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之间主合同
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
本金余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
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为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
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
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南起步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行济南起步区支行与公司全资子
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
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海南银行儋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洋浦东方
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
述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
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担
保,其中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20,000 万元,对虹石新材料的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对苏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0,000 万元,
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对洋浦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
为不超过 15,000 万元。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
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
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授权期内发生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
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
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因此,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
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前述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
担保额度即不超过 260 亿元的范围内,对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洋浦东方雨
虹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其中对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减
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由原不超过 72,00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37,000 万元,
洋浦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由原不超过 15,000 万元调增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此
次额度调配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1,819.61 万元,
均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
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12,100 万
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
虹石新材料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7,900 万元;公司对苏州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
为 31,000 万元,均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
保余额,因此,苏州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70,000 万元;公司对济南
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3,800 万元,其中 800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3,000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济南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为 7,000 万元;公司对洋浦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因此,洋浦东方雨虹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5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65,819.61 万元
(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万元;公司对虹石新材料的担保金额为 27,05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9,950 万元,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1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金额为 34,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
的担保余额为 31,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 67,000 万元;公司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7,55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800 万元,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本次担保
金额为 3,75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250 万元;公司对洋浦东方雨虹的
担保金额为 3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
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
质合成橡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公司 0.3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2,634,408,958.18 元,负
债总额 2,312,476,004.3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84,662,922.22 元,流动负债
总 额 1,827,646,728.22 元 ) ,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的 总 额 0.00 元 , 净 资 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海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2,156,140,774.26 元,负
债总额 1,634,127,445.16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34,400,000.00 元,流动负债
总 额 1,633,869,039.05 元 ) ,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的 总 额 0.00 元 , 净 资 产
额 200,193,221.86 元,净利润 200,080,375.30 元(2025 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
审计)。上海技术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6 级。
(二)公司名称: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雨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虹石新材料 4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虹石新材料资产总额 744,747,353.16 元,负债总
额 132,262,907.07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90,914,057.65 元,利润总额 8,949,071.25 元,净
利润 20,051,629.47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虹石新材料资产总额 864,062,213.27 元,负债总
额 242,003,570.94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4,5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元,2025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5,909,513.01 元,利润总额 9,574,196.24
元,净利润 9,574,196.24 元(2025 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虹石新材料最
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7 级。
(三)公司名称: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
制造;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隔
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虹 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苏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870,412,645.12 元,负债
总额 606,449,038.10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60,007,486.11 元,流动负债总额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992,021,447.86 元,利润总额 136,523,110.14 元,
净利润 115,200,890.90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苏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766,745,102.71 元,负债
总额 469,247,137.1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0,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元,2025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9,365,512.47 元,利润总额 39,010,462.38
元,净利润 33,534,358.58 元(2025 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苏州东方雨
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8 级。
(四)公司名称: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
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虹 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济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447,085,230.88 元,负债
总 额 298,114,734.17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2,749,156.63 元,利润总额 57,093,748.85 元,净
利润 49,241,799.20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济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531,182,849.75 元,负债
总额 355,306,137.10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元,2025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5,484,483.07 元,利润总额 31,650,998.33
元,净利润 26,906,215.94 元(2025 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济南东方雨
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8 级。
(五)公司名称: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西 200 米;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
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
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
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洋浦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302,402,116.11 元,负债
总 额 272,185,337.04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洋浦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425,403,698.39 元,负债
总 额 392,122,827.87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净利润 3,064,091.45 元(2025 年上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洋浦东方雨虹暂未
评定信用等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及基于本合同确定的
被担保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敞口伍仟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
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
补足的保证金。
(三)公司向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本保证书提供的保证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
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
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
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与债务人在主合
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
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
(四)公司与建行济南起步区支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起步区支行
甲方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
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
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
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公司与海南银行儋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
债务,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
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其中,上海技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持有其 99.69%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
保风险,且上海技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
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中,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615,395.37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8%。其中,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10,642.3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4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为 4,75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9%。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666,145.3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72%。其中,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61,392.3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53%;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金额为 4,75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9%。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