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
断的立场和态度,对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荆霞、武长海、王永利、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