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5 年 10 月 24 日,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
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
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调整有利于落实最新监管要求,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取
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原《兴通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
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