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6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
增发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下简称“皖维集团”)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维集字〔2025〕8号),皖维集团同意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
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特定对象皖维集团正在实施与其
他省属企业集团的战略重组,为保持皖维集团的持股稳定性,结合当前市场环境
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
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
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
此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
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认为此次终止向特定
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鉴于特定对象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正在实施与其他省属企业集团的战略重组,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
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有利于保持皖维集团的持股稳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
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监
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
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结合发行对象及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
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