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5-05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研发中心 7 楼高管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董事会秘书史方圆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未发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
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5-058)。
(3 票同意,0 票反对,
公司取消监事会符合《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同时鉴于特定对象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实施与其他
省属企业集团的战略重组,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
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后,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有利于保持皖维集团的持股稳定性,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1)
。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要求,拟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23 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监事
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
意《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关联交易
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管理
层年度薪酬实施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此次制度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优化决策机制,防范监管风险,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三、报备文件
。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