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455.4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75,670.91 万元。拟
使用超募资金 22,701.2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638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19,475 股,发行价格为 8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17,677,388.4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84,554,442.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具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
威华振验字第 220128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360,223.1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28,455.44 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 75,670.91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9 月 6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
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
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6)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用状态日期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
基地项目
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
(已结项)
生产项目
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 2024 年 12 月
设项目 (已结项)
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 2024 年 12 月
项目 (已结项)
合计 280,867.38 252,784.53 -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 75,670.91 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 22,701.00 万元
其他,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2,701.27 万元用
本次使用用途及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金额
动。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701 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 2025 年
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完
成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 75,670.91 万元。公司本次拟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2,701.27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2,701.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22,701.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