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宿迁天人和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
人和一”)通知,天人和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乔荣健先生变更为陈日崧先生。
天人和一于近日完成了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宿迁经济
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根据乔荣健先生提供的《关于一致
行动关系变动的告知函》:因天人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变化,乔荣健先生与天人
和一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乔荣健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变动,不涉及
股东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乔荣健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
例由 9.41%降至 7.19%,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乔荣健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22 日
根据天人和一书面通知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
局换发的天人和一《营业执照》,天人和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权益变动过程 已由乔荣健先生变更为陈日崧先生。根据乔荣健先生提供的
《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变动的告知函》:因天人和一执行事务合
伙人变化,乔荣健先生与天人和一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
同时,因“精装转债”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股票简称 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 002989
有□ 无□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无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股数(万股) 明)比例(%)
A 股 天人和一所持股份 443.9358 2.20
合 计 天人和一所持股份 443.9358 2.2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乔荣健先生与天人和一之间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系;因“精装转债”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乔荣健 1,449.6000 7.20 1,449.6000 7.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2.4000 1.80 362.4000 1.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7.2000 5.40 1,087.2000 5.39
天人和一 443.9358 2.21 本次变动后,天人和一不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9358 2.21 为乔荣健先生的一致行动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人。
合计持有股份 1,893.5358 9.41 1,449.6000 7.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6.3358 4.01 362.4000 1.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7.2000 5.40 1,087.2000 5.39
注:截至天人和一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时点,即根据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
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天人和一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为 2.21%。
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以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10 月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 否□ 不适用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是□ 否□ 不适用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或作出其他一致行动安排,乔荣健先生原担任天人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与天人和一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现因天人和一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同时根据其《合伙协议》有关规定,乔荣健先生不再控
制天人和一、不再与天人和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继续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
持续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