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染织”)股
票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1.98 元/股的 130%(即
次不行使“富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
? 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如再次
触发“富春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富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富春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富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 号),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7,000 万元,期限 6 年,债
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
年 1.80%、第六年 2.5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2 号文同意,公司 57,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春
转债”,债券代码“111005”。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富春转债”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3.19 元/股,最新转股价
格为 11.98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富春转债”的转股
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由 23.19 元/股调整为 19.2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春染织关于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春染织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春染织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富春染织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的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1.98 元/股的 130%(即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的决定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
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富
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
年10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如再次触发“富春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富
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月2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富
春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富春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本次“富春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
期间合计买 期间合计卖 期末持有
债券持有 债券持有人 期初持有
入数量 出数量 数量
人名称 身份 数量(张)
(张) (张) (张)
控股股东、实
何培富 1,252,530 - 396,530 856,000
际控制人
何璧颖 实际控制人 41,520 - 41,520 -
何壁宇 实际控制人 71,520 - 71,520 -
持股 5%以上的
富春投资 78,950 - 78,950 -
股东
持股 5%以上的
勤慧投资 39,300 - 39,300 -
股东
合计 - 1,483,820 - 627,820 856,00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富春转
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富春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
减持“富春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富春染织本次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富春染织本次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