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瀚
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
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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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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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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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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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承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
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
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
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
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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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 “监
事会”相关表述,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
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以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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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修订,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本议案包括以下各项子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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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逐项表决。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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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
立董事王必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必成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必成先生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王必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
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或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王必成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推举马全利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