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
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王利民先生、樊元峰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