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华新材: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17: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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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须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
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提名吴江伟先生、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刘翰林先生、邓鸣先生、张增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
刘翰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持有公司 15.42%股份的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
司提名刘波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对上述 6 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同意将上
述 6 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6 位董事将
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董事
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
胜任其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增英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翰林先生已参
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其中刘翰林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邓鸣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
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文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江伟先生,197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董事
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经理,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江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8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17%,同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 85.00%股权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 32.53%的股份。吴江伟先生与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人系父子关系。吴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有公司 4.02%的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吴江伟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任职资格。
  吴顺华先生,1952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任东阳市化工二厂厂长,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巍华控
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3%,同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 10.50%股权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 4.02%的股份。吴江伟先生与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人系父子关系。吴江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有公司 32.53%的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吴顺华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任职资格。
  刘波平先生,1975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
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5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2%。刘波平先生现任浙江
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刘
波平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上述
关联关系外,刘波平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翰林先生,1963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
研室主任、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联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杭州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鸣先生,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浙江绍经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增英先生,1950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省经信委《浙江通志·石油和化学工业志》副主编,浙江省氟化学工业
协会秘书长,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省氟化学工业协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增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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