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人 共 165 名 , 所 持 股 份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3 名,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2,811,00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8%。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2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8011%;弃权 2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8011%;反对 1,92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362%;弃权 2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61,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673%;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2205%;反对 1,890,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484%;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61,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673%;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2205%;反对 1,890,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484%;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61,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673%;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2205%;反对 1,890,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484%;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1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57,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701%;弃权 2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1031%;反对 1,893,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551%;弃权 2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1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47,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815%;弃权 2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7438%;反对 1,905,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891%;弃权 2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7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5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772%;弃权 20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0213%;反对 1,900,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255%;弃权 20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3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55,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701%;弃权 2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0070%;反对 1,893,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551%;弃权 2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7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5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701%;弃权 2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0106%;反对 1,893,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551%;弃权 2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3%。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856,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7772%;弃权 2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0426%;反对 1,900,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255%;弃权 2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19%。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6,698,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496%;弃权 2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6,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5728%;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0%;弃权 2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