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41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三)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修订后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六)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
(七)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32,395,854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1,315,742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依据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
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二)调整结果
调 整 后 的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已 授 予 但 尚 未 归 属 的 授 予 数 量 Q=234.00*
(1+3/10)=304.20 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如下:
(一)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9.52-3/10)/(1+3/10)=7.09 元/
股。
本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
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
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三次会议决议;
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