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1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