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由董事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会确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定代表人。 表人。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股股份,如有)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 份及其变动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
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的 25%;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本公司首发
本公司股份。 前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对所持公司股份有更长时间的
转让限制承诺的,从其承诺。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股东转
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
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 (三)董事会成员(职工董事除外)
和支付方法; 的任免及有关董事的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其他事项。 事项。
第八十六条 除职工董事外,董事候选人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
会应当向股东报送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
东报送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
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龙图光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修订)。
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总经理或管理中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
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治理
制度,具体如下表: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