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圣晖
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晖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2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4,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34.72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408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30 日募集资金累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
资金项目
合计 50,860.38 48,534.72 47,295.55
[注1]和[注2]: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高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系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的日期 使用状态的日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及
通风工程等已全部建设完成,原定于2025年8月完成的竣工验收,因专家论证、
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申报审查延期等原因,预计延迟至2026年2月完成。由于研
发中心内部二次装修工程需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加之配合技术
优化,调整二次装修部分规划设计,导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预期相比有
所滞后。为确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继续稳步实施,公司经审慎考虑,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
资源配置,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原计划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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