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7 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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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
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8:30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戴建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
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戴建宏             康俊勇              林志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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