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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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
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项
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10月18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项
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10月18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项
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10月18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
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10月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该项议案
经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7人。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10月18日《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该项议案
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77 元/股
(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方案的
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77 元/股(含)调整为 15 元/股(含),同
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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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
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刊载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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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