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60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本的 0.0265%;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有 2 名激励对象由于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其已获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2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律师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烨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
的议案》。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
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被公司解聘等,或出现《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
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须缴纳完毕限制性股
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办理
回购注销;有 2 名激励对象由于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其已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总计 20,720 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
形,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即 15.21 元/股);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若该
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399,450 股后的 55,562,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上述权益分派
事宜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P0-V)÷(1+n)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21 元/股-0.6 元/股)/(1+0.4)=10.44
元/股。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16,316.8 元。
三、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 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636,553 46.86 -20,720 36,615,833 46.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50,817 53.14 0 41,550,817 53.16
三、总股本 78,187,370 100.00 -20,720 78,166,650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